公积金中心培训基地
发布时间:2023-10-01 18:35:51 人气: 作者:老师
公积金中心培训基地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东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机构,成立于2000年1月。它负责组织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负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等工作,是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核心机构。
1. 负责组织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负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等工作。
2. 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教育培训,指导各单位和个人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
3. 负责检查住房公积金缴存缴纳、提取等情况,督促各单位按照规定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4. 负责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范围主要包括: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分析和改进措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教育培训、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检查等。
1.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则要求,每月按照本单位和本人各缴存3%的标准,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
2.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则要求,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低于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但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得高于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的3倍;
3.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则要求,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得高于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的2倍;
4.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则要求,住房公积金比例的调整,应当由本单位和本人共同申请,由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缴存。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民提供了丰富的服务项目,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咨询等服务。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民提供了多种服务渠道,包括网上服务、电话服务、现场服务等,以满足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的需求。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业务培训
2009年12月4日,由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住房和不动产专业委员会(下称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购房大讲堂”系列活动之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讲座》在北京建设大厦酒店813会议室如期顺利举行。此次讲座是专业委员会继成功举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讲座》后的又一期公益活动。活动采用“现场宣讲,以网络全程直播为主”的方式。活动以网络视频为主,由新浪乐居全程直播,直播结束后讲座视频和文字内容均在专业委员会网站和新浪网上播放,只要点击相关链接即可在线观看或下载。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中心副主任潘峰。在2个小时的讲座中,主讲嘉宾潘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政策、具体的贷款程序、贷款后的相关事项、提供的便民服务措施以及对住房公积金的评价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使前来参加讲座的市民不仅对公积金贷款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更对公积金贷款有了制度层面的深入了解。本次讲座的举办得到了媒体、讲座参加者等多方的赞同和认可,进一步宣传了专业委员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0年4月26日—29日举办了2010年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培训班,中心领导程海军副主任到会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出具体要求。归集执法处同志就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处理案件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邀请了法院系统法官及管理中心法律顾问针对行政败诉案件实例就如何依法行政等进行了精彩讲座。培训后,管理中心组织了北京市2010年行政处罚执法资格考试。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住房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审计局等部门参与设立的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天津市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工作。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十八个分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收缴、公积金管理、公积金支付和服务保障工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和改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正常收缴、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管理天津市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
2、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收缴和使用;
3、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收缴、管理、支付和服务保障的统计报表;
4、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分中心的工作;
5、负责协调和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及政策实施;
6、负责组织和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培训。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收缴范围包括:
1、职工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企业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雇主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自建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职工缴纳的自建住房公积金;
4、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自由职业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自由职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灵活就业自建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自建住房公积金。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范围包括:
1、购买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建设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自建住房;
3、租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
4、改建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建住房;
5、其他支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结婚费、子女教育费、职工安家费等支付。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范围包括:
1、服务指南: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收缴规定、支付规定等服务指南;
2、咨询服务:提供住房公积金收缴、管理、支付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宣传服务:定期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收缴规定、支付规定等宣传服务;
4、网上服务: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
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导语:今天小兔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是南昌市政府直属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一个独立事业单位。在其单位的下面有两个分中心分别为铁路分中心、省直分中心,还有五个办事处分别为驻湾里区营业点、驻进贤县办事处、驻安义县办事处、驻南昌办事处与驻新健办事处。里面还设有六个科,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管理中心的简介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为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部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南昌地区原有八个中心的基础上重新组建成立。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南昌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下设2个分中心: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 5个办事处(营业点):驻南昌县办事处、驻新建县办事处、驻安义县办事处、驻进贤县办事处、驻湾里区营业点;内设6个科室:综合科、稽核科、汇缴管理科、财务科、个贷管理科、网络管理科。我市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为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三楼
二、南昌市管理中心的职能介绍
1.综合科:
负责中心行政、协调、督导、劳资、总务、安全保卫、档案管理、车辆管理、考勤管理、宣传学习等工作。
2.汇缴管理科:
负责宣传和解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的有关政策、制度及业务办理流程;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提取审批工作;参与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提取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催缴及催建工作。
3.个贷管理科:
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中心领导的工作部署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管理、监控及个贷统计报表的编制。
4.财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的财务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季编写财务分析报告;编制财务年度预算,汇总年度报表;负责从市财政核拨管理费用,并向市财政报送报表;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项。
5. 稽核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法规、中心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对中心市城区及县(区)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负责全中心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起草各项业务汇报材料; 负责中心的风险管理工作。
6.网络管理科:
负责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含四县一区)的日常运行和软硬件设备的维护,为中心各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负责市城区办事大厅的现场咨询,负责中心网站和12329热线系统的维护。负责中心信访工作。
上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南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南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主要为执行南昌市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的归属与使用规划,负责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以及使用状况。主要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状况。负责住房紧紧地归还于保值状况。以及其它的一些事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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