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干部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09-10 06:58:53 人气: 作者:老师

公积金中心干部培训班

2009年12月4日,由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住房和不动产专业委员会(下称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购房大讲堂”系列活动之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讲座》在北京建设大厦酒店813会议室如期顺利举行。此次讲座是专业委员会继成功举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讲座》后的又一期公益活动。活动采用“现场宣讲,以网络全程直播为主”的方式。活动以网络视频为主,由新浪乐居全程直播,直播结束后讲座视频和文字内容均在专业委员会网站和新浪网上播放,只要点击相关链接即可在线观看或下载。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中心副主任潘峰。在2个小时的讲座中,主讲嘉宾潘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政策、具体的贷款程序、贷款后的相关事项、提供的便民服务措施以及对住房公积金的评价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使前来参加讲座的市民不仅对公积金贷款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更对公积金贷款有了制度层面的深入了解。本次讲座的举办得到了媒体、讲座参加者等多方的赞同和认可,进一步宣传了专业委员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0年4月26日—29日举办了2010年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培训班,中心领导程海军副主任到会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出具体要求。归集执法处同志就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处理案件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邀请了法院系统法官及管理中心法律顾问针对行政败诉案件实例就如何依法行政等进行了精彩讲座。培训后,管理中心组织了北京市2010年行政处罚执法资格考试。

如何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导工作

  一、要从思想上重视这项工作:
  人们常说“安居乐业”,顾名思义就是说只有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是职工生活的头等大事,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也是关系到每个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对这项工作我们要重视,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只有从心理上重视起来才能将工作做好。
  二、要加强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修养,不断地进行业务学习: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定期举行座谈会、培训班,对各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人员进行公积金管理工作各项政策培训。通过培训办班,各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人员可以熟悉政策和业务知识,使自己的工作走上正轨。同时,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可以在工作上对公积金管理人员随时进行业务指导和要求,帮助下属单位解决疑问。
  三、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基础工作的管理。
  公积金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求高的工作,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应该不断地加强学习,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中要严格公正地按政策办事,做好公积金管理工作,更好地为职工们服务。

成为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之后,每年还要参加培训吗?

培训,肯定是要专办员去的。专办员也要先去银行注册。住房公积金专办员,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指定的一名或数名负责为本单位及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办事人员。实行专办员制度是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顺利、有序开展的基础和前提。专办员通过注册登记并参加培训后,可为本单位及在职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也使住房公积金更加高效、安全、便捷地发挥作用。为了给专办员提供更加贴身的服务,公积金中心为专办员注册业务提供了网上服务渠道。缴存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预约,再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台进行确认的方式安全、顺利地办理专办员注册登记手续。专办员注销则由专办员直接前往业务网点柜台办理即可。!!!!!!!!!!!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住房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审计局等部门参与设立的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天津市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工作。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十八个分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收缴、公积金管理、公积金支付和服务保障工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和改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正常收缴、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管理天津市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

2、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收缴和使用;

3、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收缴、管理、支付和服务保障的统计报表;

4、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分中心的工作;

5、负责协调和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及政策实施;

6、负责组织和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培训。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收缴范围包括:

1、职工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企业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雇主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自建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职工缴纳的自建住房公积金;

4、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自由职业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自由职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灵活就业自建住房公积金:指在天津市城镇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自建住房公积金。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范围包括:

1、购买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建设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自建住房;

3、租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

4、改建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建住房;

5、其他支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结婚费、子女教育费、职工安家费等支付。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范围包括:

1、服务指南: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收缴规定、支付规定等服务指南;

2、咨询服务:提供住房公积金收缴、管理、支付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宣传服务:定期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收缴规定、支付规定等宣传服务;

4、网上服务: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

上一篇 : 地税国税局培训班 下一篇 : 海关干部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