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9-07 18:29:27 人气: 作者:老师

人大代表干部培训

江苏地方人大干部培训基地崇川分基地是展示崇川新形象、推广南通经验的重要窗口,也是增强南通市、崇川区两级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平台,是江苏地方人大干部培训基地在南通市的首个分基地。

如何加强对县级人大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健全党领导人大工作的机制。县(区)委要切实把人大工作纳入工作全局,掌握人大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区)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人大工作,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不是县(区)委常委会成员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列席党委书记会议、常委会议,让人大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委的决策和意图,这样才能更加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2.人大任命的干部人大要派员参与组织部的考察。县(区)党委考察干部时,涉及到需人大任命的干部,人大常委会应派干部参与考核,以便人大掌握被任命干部的详细情况,保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策和意图。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3.完善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如何增强人大监督的效果,这是当前摆在人大面前的突出问题。一是党委要支持人大依法监督,尊重和采纳人大监督的意见。二是使用刚性监督手段,如必要时可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手段来加强监督。三是建立常态监督机制,比如,对人大任命的干部,要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述职评议,以便人大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监督促落实。
三、明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范围
4.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使命。要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就要量化重大事项。比如“一府两院”的哪些具体事项应当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比如对各地规定中关于有关“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立项”这一重大项目中“有较大影响”的具体判断标准和依据及其所指建设项目具体是什么?都应该量化,比如可以根据项目投资的金额来确定,凡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项目都应称之为对地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都应报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才可实施。这种量化的规定把一些较模糊的词具体化可操作化,有利于防止人大决定权被滥用和利用,有利于人大所作决定的落实。
四、加强和完善代表工作
5.进一步优化省人大代表结构。推荐省人大代表候选人时,建议海口市各个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列入省人大代表候选人。海口作为省会城市,是海南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海口的发展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对我省的快速崛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海口的发展离不开其辖内四个区的支持和驱动。只有把海口市各个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入省人大代表人选,才能在新形势下更加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更有利于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
6.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就全省而言,代表培训工作还是一个弱项,许多代表尤其是基层代表从未参加过代表知识的培训,人大也没有专题或委托其他部门举行过培训,学习培训教材少,靠代表自学也不太现实。建议省里要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培训基地,明确各级党校要承担培训人大代表的任务,要像培训党员干部一样培训人大代表,切实提高代表素质。
7. 规范代表小组活动。成立代表活动小组,制定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保证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有侧重地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建议成立“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保证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有一个固定的场所,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同时,要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县(区)一级代表活动经费,要适当增加;镇一级的代表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级财政收入情况,逐年适当增加代表活动经费。
五、完善人大工作机构
8.进一步健全人大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现在我省县(区)一级人大还没设立农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工委,为了适应形势要求,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议县(区)人大应设置农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弥补空白。同时,建议增加人员编制,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比如,秀英区人大常委会,人员编制才17人,一个工委才两个人,有些工委甚至一个人,加上年龄结构偏大,要完成本工委各项工作,压力很大。
9. 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在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面在不断扩大,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街道没有设立人大工作机构,在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系列中,人大对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却是一个“断层”。这一“断层”造成了一个层面人大依法监督的真空,也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既是填补人大直接监督系列“断层”的必要之举,也是加强对城市基层管理工作监督的客观要求。
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10. 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议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设置党组副书记职位,统筹管理人大党组工作,提高人大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建议建立人大干部培训基地,在基地没有成立之前,行政学院等平台,每年举办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学习培训,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纳入党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相关法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提拔任用工作,增强人大干部的活力。
11.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把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纳入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继续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镇人大制度,坚持安排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召开镇人大工作会议,开展镇人大干部工作培训,不断总结推广镇人大工作先进经验,提高镇人大工作水平,适时安排镇人大主席学习考察,不断提高镇人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镇人大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等工作。

基层人大代表具体怎样开展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我们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中应做到以下六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经常研究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从政治上、经济上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创造条件,通过精心组织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
(二)完善代表结构,保证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正确处理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间的关系,找准代表构成、代表履职能力和发挥代表作用间的结合点,一方面要考虑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科学界定代表的界别和条件,力求做到职业结构多面化、知识结构合理化、党派结构多元化、年龄结构阶梯化,以保证各阶层的利益和诉求通过其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反映到决策中来。另一方面,不能降低代表的标准,要考虑代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对代表作用发挥产生的影响。一要在今后的人大换届选举中,增加一线和非党代表的比例,避免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占用工人、农民代表名额现象的发生。二要适当增加专业代表的比例,使代表在其熟悉的领域更好地参与对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三要进一步完善代表辞职程序,探索建立代表辞职制度,打破代表终届制,确保代表队伍具有较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一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当选代表自身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其知识结构。二是丰富培训的形式。要将多媒体、电子网络等现代技术运用到代表培训中,不断充实和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要结合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个案讲解培训或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三是增强培训的时效性。要适时组织代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和人大会议精神的学习,使代表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履职当中,提高代表的政治敏锐性。四是保证培训的经常性。要把代表的培训贯穿于代表任期的全过程,通过探索建立代表培训档案的形式,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长效培训机制。
(四)落实代表知情知政权,充分发挥代表监督职能。一是实行工作通报制度。“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应尽量扩大政务公开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形式,定期将工作情况寄发给代表,使其充分、及时地了解政情。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作重大决定,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前,应通过召开代表听证会、论证会、议证会、设立代表信箱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意愿。三是建立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有关会议,方便代表了解政情政务,监督政府工作。
(五)抓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提高活动实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突出主题。各代表小组在组织代表活动时,必须确定活动议题,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重点工程建设、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针对性、目的性。二是规范程序。组织代表活动要做到计划详实、内容充实、程序规范,每次活动都要有汇报、有座谈、有视察、有建议,避免代表活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三是鼓励代表开展个人视察活动,充分利用代表个人持证视察的灵活性,深入基层和群众,就涉及民生、影响群众生活的具体问题进行视察调研,为提出代表建议提供可靠资料,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四是建立人大代表约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制度,加强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利于形成下情上知、上情下达的工作局面,增强工作的互动性,激发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意识。
(六)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一是推行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发挥代表履职档案的作用,对代表任期内参加活动、专题审议、提出建议、开展视察等情况定期在全体代表或广大选民中予以通报,同时将代表履职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使代表置于社会、选民和原单位的监督之下。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代表不作为活动的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如何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一、练内功。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是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作为地方人大,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积极主动的作风,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组织建设,练好内功,提升素质,以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的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素质。加强人大干部队伍的法制教育和理论探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学习法律、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知识,熟悉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掌握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
(二)改进作风抓落实。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扩大层面广泛联系代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察实情、深入群众找问题、结合实际出实招,通过访民情、听民意、集民智,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和有力支持。同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大工作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开展。
(三)完善制度求实效。内要发扬成功经验,外要借鉴先进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使其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实效明显。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不断规范办文、办事、办会程序,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建好队伍激活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从把人大看作是二线的工作、二线的干部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常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问题,多向老同志取经请教,主动征询他们关于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力度,充实一批高素质、有潜力的年轻同志到人大干部队伍中来,对他们在政治上多培养、工作上压担子、生活上多关心,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活力的人大干部队伍。
二、强服务。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法律性、程序性强。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大重要职权。人大要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关键要依法履职,用好“三权”。
(一)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地方发展“引路导航”。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坚持完善人大制度的需要,是避免重大决策失误的需要,是加快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处理好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政府行政决定权的关系,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因时因地因事地加以研究决定,充分体现结合实际、与时俱进的原则;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界定和准确把握“什么是重大事项”,使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真正体现民主性、科学性、指导性。
(二)用好人事任免权,为地方发展“选才点将”。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做到既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又充分发扬民主。推行干部任前考察和任后监督,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公开亮相”制度,有效地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推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提高,促进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知法、守法,自觉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加强对受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受任命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继续实行受任命干部每年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送交履职情况报告的制度,以利于人大常委会了解受任命干部的年度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给他们“提个醒”,使他们廉洁从政,依法从政,真正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
(三)用好监督权,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坚持从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国家体制,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正克服思想障碍,做到“敢于监督”。坚持着眼于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监督力度,不断探索对财政、人事、司法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注重跟踪问效,做到“勤于监督”。坚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检查、调查、视察、审议、工作评议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注重从工作创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理代表建议、清正廉洁等七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建立有效的督办反馈制度,使监督工作有始有终,民意直通,做到“善于监督”。
三、树形象。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树立良好的形象至关重要。具体工作中要通过“三抓”,树立人大阳光、清廉、务实形象。
(一)抓廉政建设,树阳光形象。公生明、廉生威。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职权,同时接受人民的监督。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就必须致力于加强廉政建设,做到“三管齐下”:一是严格管好本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思、慎用权、慎交友,时时刻刻做好廉洁自律表率;二是严格管好家人,教育家庭子女、亲朋好友不能因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人牵线搭桥、说情、打招呼捞取好处;三是严格管好身边人,关心爱护人大干部的同时,经常教育他们正确对待所处的工作环境,勤学好问,严于律己,扎实工作,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二)抓宣传造势,树权威形象。在定位上,把人大宣传工作定位为党委的宣传喉舌、人大的形象窗口、人民的监督渠道、政治文明建设的舆论导向,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完善奖励制度;在内容上,大力宣传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等,拓展宣传深度广度和鲜活性,提高宣传效果;在方式上,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汇演,进行覆盖面广、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通过宣传造势,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人大意识,提高人大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抓民生纾困,树务实形象。坚持把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紧密围绕“双转移”、扶贫开发“双到”、“五联创”活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做好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着力推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注重发现和研究信访中反映的敏感事件和共性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依法处理,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已进入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科学发展观对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应不断总结,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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