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局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9-01 08:06:23 人气: 作者:老师

海洋渔业局干部培训

(加挂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老干部工作处)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培训、老干部服务和党群、机关工会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渔港监督局)代表国家行使渔业船舶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渔业保护区、禁渔区、禁渔期、休渔期的监督管理;开展渔业资源管理和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和协调重大渔政执法行动,协调重大渔业纠纷,查处严重渔业违规事件;参与渔业涉外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渔业船舶船员的考试;管理渔港航标等港口安全设施;发布航行通告,参与监督渔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导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负责制定和完善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工作制度等;负责省海洋与渔业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受理与行政许可和审批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件的咨询;负责省政务中心与厅机关的工作衔接;完成省政务中心和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的学校简介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原广东省水产学校)创办于1935年,隶属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是公立全日制国家级重点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学校。是有80年办学历史的全省唯一的海洋与渔业中等职业学校,也是广东省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农业类中职学校之一。目前,学校内设有五十多间先进的实验实训室,校外设有六十多个企业实习基地,是全国中高级制冷工、中高级养成工、中高级计算机操作员、高级食品检验工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制冷技师、养成技师、网络工程师等多种资格证书的考试单位。教职工总数为285人,专任教师201人,学校有养殖、海事工程、制冷与机电工程、环保与食品加工、经济与贸易、信息技术等六个专业群,开设了服务海洋与渔业经济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轮机管理、航海技术、水产养殖、水产品冷藏技术、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等25个专业。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实行多形式、多途径办学,目前,学校在校生6000多人,学校成为广东海洋与渔业综合性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是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和“三二”分段中高职连读试点学校,是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确定的水产干部培训中心和渔业船员培训基地,是农业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也是上海海洋大学、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广州函授站。学校始终坚持为广东海洋与渔业经济服务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实现了校企之间的深度对接,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在建设发展中,学校积极开拓创新,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实训基础条件建设管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以及为广东海洋与渔业经济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广东海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广泛欢迎。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设11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机关文秘、机要、督办、档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答复和信访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及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及办事中心工作;承担省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政策法规处。组织拟订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政策;拟订有关海洋与渔业行政(行业)管理法制建设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的培训;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海洋与渔业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计划财务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与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监督管理预算执行和专项经费、资金项目;负责海洋经济与渔业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核算)和分析评估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监督管理减轻渔民负担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四)科技外经处。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下乡工作;指导省级科研所的建设;组织实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制定实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远洋渔业行业与开发项目管理,协调处理远洋涉外事件;负责海洋与渔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拟订海洋资源管理与渔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及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负责渔业机械化和节能工作;组织全省海洋与渔业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事务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五)海洋利用规划处。负责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负责海洋、海岛和海岸带资源调查;组织实施海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管海洋、海岛、海岸带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引导开发新兴海洋产业;负责渔港规划和建设管理,承担省标准渔港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六)海域管理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域使用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负责管辖海域内海底电缆、管道勘察铺设和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及海矿、海砂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海籍调查、海域使用权登记和海域使用统计;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的市场监管和相关纠纷的调查处理。(七)环境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和计划;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编制、发布海洋环境信息;建设和管理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承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倾废以及其他开发利用活动对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污染的损害防治;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组织开展海洋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监测、调查;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特别保护区。(八)渔业处(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牌子)。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渔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计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工作,负责水产捕捞、养殖、加工、市场流通和新兴渔业等产业政策的实施;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水产养殖证制度;指导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制度,办理水产种苗进出口的审批;负责水产新品种的审核。(九)渔政渔监处(对外称浙江省渔政局)。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渔业资源保护与治理规划和计划;负责实施渔业捕捞强度控制方案和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证制度;负责实施渔业资源保护区、禁渔区、禁渔期、休渔期制度;监督管理水生生物保护区;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增殖工作;负责渔港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海事与渔事纠纷的查处。(十)防灾减灾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灾害风险区划、海洋灾害防御规划;承担海洋观测、预报和评价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防灾减灾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建设和管理全省海洋观测预报网络;负责海洋预报警报,发布海洋与渔业灾情信息;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指导开展海洋与渔业自然灾害影响评估;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配合海上搜救工作;组织实施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省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十一)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与其合署)。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渔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实施专业人才培养、交流和干部职工教育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快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将启动远洋渔业三年攻坚行动,围绕全产业链打造中国远洋渔业第一市目标,建设形成世界一流、全国领先的现代化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同时,还配套出台了《进一步加快推进舟山市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全力扶持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我市是全国最大的远洋渔业捕捞生产基地、远洋自捕鱼输入口岸和主要出口水产品加工地区,也是首个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地。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对我市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至关重要。

据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士介绍,三年攻坚行动确定了四大攻坚目标、五大主要任务,将创建全国远洋渔业发展示范引领区、巩固全国最大的现代化远洋渔业捕捞生产基地、建成全国重要的远洋水产品加工贸易基地、打造全国功能最完善的远洋海事服务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市远洋渔业捕捞、物流、加工、贸易等全产业链产出达到600亿元。

从具体任务来看,我市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打造全产业链发展大格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基地软硬件实力,加快推进浙江舟山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建设,促进产业多元集聚发展,强化冷链物流功能;提升现代化远洋捕捞能力,巩固远洋渔业龙头大市地位,做强做精远洋渔业企业,加大渔船装备更新力度,规范远洋渔业行业管理;做大做强远洋水产品加工,扩大远洋水产品加工产能,提升远洋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推动远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升综合配套保障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远洋从业人员有效供给,加强远洋物资供给配送服务,提升远洋海上运输能力;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远洋渔业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远洋境外基地建设,扶持过洋性渔业合作等。

同时,《若干政策》明确,围绕远洋自捕鱼回运交易、远洋水产品加工拓展、做强做精捕捞船队、境外保障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对远洋渔业企业从舟山口岸回运自捕鱼且在浙江舟山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平台交易的,给予回运奖励,其中,超低温金枪鱼每吨奖励600元,低温金枪鱼(大目、黄鳍、长鳍)、过洋性鱼类每吨奖励250元,鱿鱼每吨奖励120元,其他鱼类每吨奖励100元。重点鼓励我市鱿鱼加工能力提升,支持引进远洋鱿鱼精深加工规模以上企业落户我市,对引进远洋鱿鱼年加工能力在2万吨(含)以上且深加工比例 60%(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另外还明确,企业新增大型拖网加工渔船、大型金枪鱼围网等高端先进渔船,经综合评价后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已纳入省级补助政策的不予重复补助;支持建立公海保障服务体系,鼓励远洋渔船配备资质船医,建设海上流动管理服务平台,延伸境外保障与服务,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1200万元;统筹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舟山远洋渔业人才培育,鼓励企业与专业院校通过定向委托等模式开展远洋渔业人才培训;对实施引领远洋渔业全产业链创新融合发展项目予以重点鼓励支持,对新获得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称号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新增省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上一篇 : 民政局培训 下一篇 : 统战部干部培训